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贤著

日期:2025-07-22 10:27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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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111

  刘贤著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客坊乡中畲村原头刘家的建集用(1992)字第20629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贤著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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