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黄善良、刘丽萍

日期:2025-08-14 17:25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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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5125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学苑东路13号南方国际1幢8层801室的闽(2021)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8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宁管理部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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