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雷梅华

日期:2025-08-29 11:37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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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134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濉溪镇下坊街4号A幢2层203室的建房权证字第00055号(产权人:方金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雷梅华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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