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三仂

日期:2025-09-19 15:37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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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3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溪口乡高圳村张家山的建集建(1992)字第2031853号(产权人:张三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火贵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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