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高圳村白沙岭小组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5144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溪口镇高圳村白沙岭的建政林证字(2006)第18503号00193宗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沙岭小组(廖大政代)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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