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陈信华、徐正元
编号:202514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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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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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闽(2018)建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395号,闽(2018)建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396号 |
陈信华,徐正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2号商会大厦B幢3层306 |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5)闽0430执恢1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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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闽(2020)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2920号 |
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有限公司 |
抵押权 |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2号商会大厦B幢3层305、306 |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5)闽0430执恢1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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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闽(2018)建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393号,闽(2018)建宁县不动产权第0001394号 |
陈信华,徐正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2号商会大厦B幢3层305 |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5)闽0430执恢12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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