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农民集体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523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103-105
联系方式:0598-39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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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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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农民集体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 |
478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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