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农民集体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20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大风的建政林证字(2006)第07647号00085宗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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