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木华

日期:2026-02-03 15:34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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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41

  刘木华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客坊乡中畲村苦砥坑的建集用(1992)字第2062887号(产权人:刘木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绍平、刘表江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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