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廖焕文

日期:2026-03-30 08:42 来源: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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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2026085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金溪乡圳头铙山的建集用(1992)字第2051131号(产权人:廖焕文)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土根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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