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建宁县溪口镇杉溪村农民集体
编号:2026108
因保管不善,坐落于建宁县建宁县溪口镇杉溪村大元山的建政林证字(2012)00195号00001宗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建宁县溪口镇杉溪村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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