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刘忠志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6164
刘忠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宁县伊家乡沙洲村王家山的建集用(1992)字第2080715号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忠志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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