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陈信华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22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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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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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国用(2013)第1011107号,建房权证字第20120955号 |
陈信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建宁县濉溪镇河塔路36号1幢1-3层 |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6)闽0430执恢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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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闽(2025)建宁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045号 |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抵押权 |
建宁县濉溪镇河塔路36号1幢1-3层 |
依据建宁县人民法院(2026)闽0430执恢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公告作废 |
公告单位:建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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