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税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的通知

日期:2021-05-10 16:57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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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下达的《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的通知》(明财建指[202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76.6万元,其中:破损路面修复市级奖励资金13.1万元,示范路创建市级补助资金63.5万元,该笔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功能科目列“2140106-公路养护”;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该直达资金在你局实行报账,请加强资金监督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做好扶贫在线监管系统工作。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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