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建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闽财社指[2021]27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下达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部门功能科目列“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9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上资金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并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示为“01 中央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部环节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要求,督促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