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日期:2021-11-30 18:39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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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1〕95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学生营养改善经费20万,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中央直达”,部门功能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50299”,部门经济科目列“302”,请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建宁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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