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的通知》(明财建指〔2024〕2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69.36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微改造”项目和2023-2024年农村公路生态示范提升项目。款列:“2140106-公路养护”;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该项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请进一步按照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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