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等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7-16 10:01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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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总医院:

按照闽财社指【2024】26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等资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现下达23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部门功能科目列“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306 专用设备购置”,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310资本性支出”。扣减闽财社指〔2023〕112号下达县总院用于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2.16万元。该笔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示为“01中央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部环节保持不变。请卫健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要求,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

 建宁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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