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4-07-16 11:44 来源:建宁县财政局
| | | |

建宁县民政局

按照闽财社指〔2024〕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4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现下达293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支出。根据你局党组会议通过的闽财社指〔2024〕18号的具体分配方案,现分配如下:部门功能科目列“208190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88万元,“2081001 儿童福利55万元“2082001 临时救助支出”50万元,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列“509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预算经济科目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该笔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程监测,直达资金标示为“01中央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全部环节保持不变。请民政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要求,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

 

 

                       建宁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