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财农指〔2026〕34号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并同步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材料,严格按照《福建省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
建宁县财政局 |
|
2026年4月10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