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财农指〔2026〕45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日期:2026-05-21 17: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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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度乡村振兴机制创新奖补资金(第二批)25万元,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并同步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材料,严格按照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等规定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要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

建宁县财政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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