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7年度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教决〔2018〕31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部门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文物、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等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市文化艺术、体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负责管理全县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以及纪念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广播电视台、文化、图书、体育中心(含少体校)等比山微波站、莲乡影剧院等单位以及专业剧团、民间职业剧团;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
(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以及网络传播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行政(行业)管理,监管和审查全县广播、影视、出版及网络等载体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四)指导文化艺术、体育、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行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监督指导重点文化、体育、文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县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
(五)依法实施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拟定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七)负责指导教育学会、体育总会、各教学研究会、各单项运动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八)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文体广电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建宁县文体广电局 |
行政 |
5 |
3 |
文化稽查大队 |
参公 |
6 |
6 |
电视台 |
参公 |
17 |
19 |
新闻中心 |
事业 |
24 |
27 |
合计 |
|
52 |
5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建宁县文广局主要任务是:以创新的发展思路和务实的工作举措,在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惠民工程、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广播电视和建立“大群体”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力度,新闻宣传紧贴中心,成效明显。 改版《建宁新闻》,提升宣传效果;突出宣传重点,引导社会舆论。创新专题专栏,做精做活宣传;加强对外宣传,展示建宁形象。
(二)做优广电服务,狠抓管理,广电事业稳步发展。扎实开展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截止10月底,共完成放映1021场,其中商业片510场,公益片511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92.5%;落实等比山升级改造项目,我局已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0万,项目完成后,高山台微波站将承担15套电视节目(中央12套,省、市、县各一套)、3套广播节目的传播发射任务。
(三)加快文化发展,积极创新打造亮点特色工作。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自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共投入经费1600万元(其中健身馆·图书馆前期建设经费投入1150万元),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全面推进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着力全民健身,扎实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精心策划,体育赛事遍地开花,今年来,我局体育中心配合举办了羽毛球联赛等8场竞赛活动,承办了“福建省青少年排球锦标赛”和“2017年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实事惠民,体育健身场馆免费开放;创先争优,竞技体育成绩喜人。
(五)服务监管并重,文化市场健康有序。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列出责任清单,共1项多部门监管事项;156项第一责任事项。日常监管水平提升,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400余人次,检查各文化经营单位160余家次,警告及责令当场整改的文化经营单位19家次,收缴盗版及非法图书4册、盗版音像制品450片(盘)和盗版磁带40盒,取缔游商地摊5个。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建宁县文体广电出版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257.65万元,本年收入904.36万元,本年支出775.7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6.22万元。
(一)2017年收入904.3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16.74万元,增长-25.94%,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823.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86.00万元。
2. 事业收入80.33万元。
3. 经营收入0.0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 其他收入0.21万元。
(二)2017年支出775.7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71.09万元,增长-37.78%,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669.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0.84万元,公用支出178.34万元。
2. 项目支出106.59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 经营支出0.0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8.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4.39万元,增长-37.5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70101文化体育与传媒行政运行支出2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57万元,增长-69.6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分出核算。
(二)2070109群众文化支出10.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21万元,增长-93.16%。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分出核算。
(三)2070205博物馆支出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8万元,增长-86.04%。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分出核算。
(四)2070401行政运行22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
(五)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
(六)2079902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1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
(七)2080801死亡抚恤3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6.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1.24万元,增长-22.6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2296003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06.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1.24万元,增长-22.66%。主要原因是减少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6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1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8.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3万元,同比增长-13.6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6.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38.32%,主要是:业务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1.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2批次、接待总人数963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8.77%,主要是:压缩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74%,主要是:节约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我局部门业务费绩效4个,(其中:文体业务费10万元;文联宣传经费及莲乡文艺期刊费2.5万元;老体协活动经费5.5万元;电视台新闻宣传经费10万元),其他专项经费绩效1个,文体重大活动经费3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2017年度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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