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建宁县第一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教决〔2018〕15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宁一中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高中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全面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建宁一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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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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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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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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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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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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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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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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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建宁一中主要任务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全面执行“阳光收费”,学校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招标要求执行;加强民主管理不断增加学习热点问题的透明度。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工作,不断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全面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三)以高三教学为龙头,努力实现教学质量新的突破。
(四)加强学校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建宁一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 4202.47万元,本年支出3731.2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1.27万元。
(一)2017本年收入4202.4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 1558.97万元,增加58.9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119.97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 万元。
2. 事业收入 46.2万元。
3. 经营收入 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 其他收入 1036.3 万元。
(二)2017本年支出 373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 1087.7万元,增长 41.15%,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301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442.31 万元,公用支出568.89万元。
2. 项目支出 720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0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119.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8.97万元,增长33.8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50204(高中教育支出)2504.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73.86万元,增长7.46%。主要原因是2017教师岗位职务晋升较多,项目支出增加了。
(二)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1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三)2080801(死亡抚恤金)6.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6.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死亡人数。
(四)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500万,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5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其他其他扶贫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9.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9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2017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