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安监局部门决算说明

2017年度安监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0 16:56 来源:建宁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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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安监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行决20181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安全生产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业、内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上述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上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四)承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称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

(八)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十二)综合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全县除从事剧毒化学品、易自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以及有存储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法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防治项目申报等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安监部门包括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建宁县安监局

行政

4

5

建宁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参公

6

4

应急救援中心

事业

2

1

三、部门主要工作

2017年,安监部门主要任务是: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安监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20.98万元,本年支出220.9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17年收入220.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6.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0.9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20.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6.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20.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0.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50601安监行政运行支出22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2.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4万元,同比增长3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58万元,主要用于运行保养维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和15%,主要是:检查次数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8.66万元。主要用于招商、上级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批次145次,接待总人数750人次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44%,主要是: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检查次数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4%,主要是:出差、开会、培训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救援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2017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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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安监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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