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社决(2018年0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宁县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信息,为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育龄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控制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母婴保健技术、计划生育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卫生计生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与评价。
(三)负责对幼儿园、托儿所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负责对入园、入托儿童、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卫生保健的监督管理。
(四)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工作。
(五)普及妇幼卫生科学和计划生育技术知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保健措施和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
(六)负责开展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和孕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等工作。
(七)负责提供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孕产妇分娩的助产技术等服务。
(八)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信息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建宁县妇幼保健院部门1个事业单位,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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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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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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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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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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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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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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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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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建宁县妇幼保健院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基层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与督导、重大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的实施,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母婴健康。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生殖保健、优生优育。
(二)计划生育服务、计生药具免费发放。
(三)妇幼信息管理、乡镇村妇幼保健工作指导。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建宁县妇幼保健院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1.03万元,本年支出420.6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421.0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8.00万元,增长-38.0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8.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142.47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420.6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57.82万元,增长-38.0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20.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7.25万元,公用支出103.36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8.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5.95万元,增长-46.89%,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801死亡抚恤金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4.1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增加。
(二)2100199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38.8万元,增长(下降)-99.50%。主要原因是;减少改扩建项目。
(三)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248.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1.38万元,增长(下降)-4.37%。主要原因是;专用卫生材料减少。
(四)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13万元,增长(下降)-0.53%。主要原因是;共公卫生专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3.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无项目绩效自评。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建宁县妇幼保健院
2018年8月18日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