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31 17:07 来源:建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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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农决〔201807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单位主要职责

  建宁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指导全县林权登记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国家所有跨乡()行政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的林权登记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和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工作。

  ()组织、指导、监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湿地保护。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监督检查全县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工作。

  ()参与拟订全县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建宁县林业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参公单位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事业单位27个,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林业局行政

  全额(行政)

  10

  7

  防火办

  全额 (参公)

  4

  1

  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全额

  5

  5

  山林纠纷办

  全额

  2

  2

  绿化委办

  全额

  2

  2

  竹业管理站

  全额

  5

  4

  森林资源站

  全额

  5

  5

  病虫害防治站

  全额

  3

  3

  野生动物站

  全额

  2

  2

  林木种苗站

  全额

  3

  3

  林业服务中心

  全额

  3

  2

  森林旅游站

  全额

  3

  2

  海峡林业试验办

  全额

  3

  3

  生物能源办

  全额

  5

  4

  速丰用村林基地站

  全额

  3

  2

  林业规划队

  自筹

  12

  10

  木材检验中心

  自筹

  5

 

  林业执法大队

  全额

  13

  13

  濉溪林业站

  全额

  6

  4

  溪口林业站

  全额

  7

  4

  里心林业站

  全额

  8

  3

  黄埠林业站

  全额

  4

  1

  客坊林业站

  全额

  4

  2

  黄坊林业站

  全额

  6

  2

  溪源林业站

  全额

  4

  1

  均口林业站

  全额

  8

  4

  伊家林业站

  全额

  4

  1

   

  139

  92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建宁县林业局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五次、市委八届十一次和县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2111行动计划”、《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意见》及《建宁县“十三五”林业专项规划》工作要求,以“森林资源培育、资源保护、资源利用、深化林改”为工作重点,加快推动我县林业产业后发赶超、绿色崛起,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为我县打造“闽赣省际生态产业集聚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强化森林资源培育。

  ()抓好森林资源保护。

  ()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继续推进深化林改。

  ()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四、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237.67万元,本年支出1749.1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88.50万元。

  (一)2017年收入5237.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69万元,增加1.5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814.5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23.13万元。

  (二)2017年支出1749.1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10.81万元,减少66.1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05.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65.48万元,公用支出139.62万元。

  2.项目支出444.0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326.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130201行政运行(科目)88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46万,增长10.18%,原因为人员增加。

  (二)2130205森林培育(科目)13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8.38万,下降92.66%主要原因是省市2017年这方面项目拨款比2016年减少及有些项目跨年支出。

  (三)2130210(科目)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增长100%,主要原因今年增加项目。

  2130227科目1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6万,下降57.93%,原因是2017年申请林业小额贷款贴息的资金量减少。

  2130234科目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0.93万,下降95.47%主要原因是2017年这方面项目跨年支出

  2130299科目2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93万,下降21%主要原因是省市2017年这方面项目拨款比2016年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7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离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

  (二)公用经费5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国公出国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支出为4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7万元,公务接待费29.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1.77万元,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主要用于赴台湾开展项目交流与合作。今年组织出国团组2个,累计2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9.4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41批次,接待总人数2429人次。年相比下降22%,主要是接待活动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未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辆运行费年相比支出增长31.8%,主要是维修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10万元,比2016年增加40.4万元,增长3.19%,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本部门没有县级财政林业专项绩效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建宁县林业局

                                         2017年8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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