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20 17:17 来源:建宁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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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建宁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决〔2018〕12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卫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多发病的监测防治工作。负责疫情信息的报送工作和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负责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管理。贯彻和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持良好医疗秩序。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实施与管理。

(八)、负责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计划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拟定并组织实施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十)、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县域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拟定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实施在职医护人员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和加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服务网络建设,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十五)、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县基层卫生协会和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七)、负责委托各镇(办)事项的监督指导及镇(办)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八)、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卫计部门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建宁县卫计局

行政

12

11

建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

4

2

建宁县卫生局会计结算中心

事业

3

1

建宁县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站

参公

7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着力落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县医疗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社会各界对医疗卫生事业满意度显著提升,健康建宁理念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同。计生工作继续坚持“强化基础、分类指导、求真务实、转型发展”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工作,狠抓薄弱环节,整体工作推进取得实效。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3家,其中县直医疗单位4分别为县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8家(其中中心卫生院2家),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全县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核编共431(其中:县医院190人、疾控中心23人、妇幼保健院40人、卫生监督所10人乡镇卫生院168人)目前在编人员349(其中,县医院167人、疾控中心18人、妇幼保健院29人、乡镇卫生院135)。实有卫技人员623名,其中本科101(其中11人编外)人、大专学历207(其中61人编外)人、中专学历273(其中161人编外)人;有高级职称53人、中级职称129(其中编外10人、初级职称191(其中编外47人。注册乡村医生196人,聘用在村卫生所人员142人。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改成果明显

在市卫计委统筹安排下,我县医改工作持续推进,不断完善,取得了新突破。

1)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

1.县总医院组建工作

县总医院组建是今年医改工作重点之—。全市医改工作现场会后,我县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县总医院组建工作。7月6日,县委郑书记和县政府陈县长为总医院揭牌,标志着建宁县总医院正式成立。9月初县总医院基层各分院相继成立10月份县总医院对各基层卫生院人、财务进行了全面考核和登记,11月21日,卫计局组织召开县乡医疗机构资源整合交接会议,正式确定基层医疗机构人财物由县总医院统一管理。

2.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完善

一是推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改革。2013年试行院长、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以来,已建立了一套严格的考评体系,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程度相挂钩。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分配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2017年医生平均年薪10.45万元,最高年薪23.07万、最低年薪为3.54万元。护士平均年薪6.03万元,最高年薪15.37万、最低年薪为3.72万元。医务人员平均年薪7.43万元,较2012年4.63万元,平均增长了60.61%。

二是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2013年2月起,县医院全面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患者的用药负担得到明显减轻。

三是严控各项指标,有效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通过对县医院业务收入、检查及化验收入、药品收入、卫生材料收入、住院率、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等指标的严格控制,有效遏制了医药费用增长。2017年1-12月,县医院总收入6847.09万元,同比增长8.77%。其中检查及化验收入1850.81万元、占总收入27.03%、药品收入1618.22万元、占总收入23.63%,卫生材料收入449.4万元、占总收入6.56%,每门诊人次平均收费120.91元、同比减少了0.83元,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3562.85元,同比增加169.43元。

四是执行药品限价采购,确保临床合理用药。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严格实行“一品两规”、“两票制”和药品采购院长负责制,建立了专门的采购渠道。目前我县药品采购的目录中共有基药318个品规332种,备案采购0种;非基药381个品规,备案采购6种,基本上能够满足患者和医用的需求。同时,对限价药品目录根据临床用药实际需求和药品供货企业配送情况,实时更新采购目录,确保了临床用药的需要和价格透明。

五是推行住院费用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DRG)收付费。将病人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资源消耗的不同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参保患者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C-DRG分组收费标准结算的,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其中城镇职工医保二、三级医院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支付70%;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医院个人负担30%,统筹基金支付70%,三级医院个人和统筹基金各负担50%。与此同时,参保患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实际医疗总费用进行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即个人负担20%,统筹基金支付80%。

2)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推进

一是继续深化基层医疗机构第二轮改革。继续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按照“硬件投入靠政府,运行管理靠医院”的原则,基层医疗单位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及更新、周转房建设由县政府负责。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实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偿管理。对核定编制内的临时聘用人员按每人每年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明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绩效考核、人员调配、补充招聘、激励保障“六统一”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实行总额控制,增量节余分配,确定院长和工作人员年薪。  

二是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闽卫办基层发明电〔2017〕137号)文件要求,我县全面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乡镇卫生院各项控费指标政策,强化医疗质量监管,重点落实病案质量、抗生素临床应用、护理质量、院感质量、检验质量等监控,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医疗环境改进。大力推广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里心镇中心卫生院已获得2015-2016年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今年,均口镇中心卫生院作为候选单位推荐上报三明市卫生计生委。

3村卫生所改革持续完善

2016年4月起,按照“五统一”要求即(统一行政管理、业务指导、药械供应、绩效考核、卫生信息),在全县92个行政村中,规划设置公益性质的村卫生所74家。法人代表均为乡镇卫生院院长,收支列入卫生院统一核算管理。目前卫生院聘用乡村医生负责人68人,74个村卫生所建成并挂牌运行,医保结算系统全面开通。今年门诊量达5.96万人次,与去年相比增加3.26万人次,增长率121%

4医养结合工作持续推进

以城区居委会为单位,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城区设置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家庭签约服务、社区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承接下转需长期照护的老年人服务等,并向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提供限定的慢性病药品。目前已完成复兴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由溪口卫生院延伸举办)和水南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由个体诊所共同承办)两个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5)家庭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下发《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基本型、标准型等类型的家庭医生团队。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户籍人口签约数44064人、签约率31.54%;重点人群数54200人,签约数35362,签约率65.2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482人,签约数7482人,签约率100%。

(三)创新服务管理,计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突出优质服务,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全面落实生育服务证改革制度,实行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推行网上办证,进一步简政便民。2017年1月1日以来,办理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1627 本,网上登记率100%。二是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积极优化技术资源整合,在全市率先实现婚检和孕检的“一站式”服务。大力组织开展育妇积极参与生殖保健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重点做好35周岁以上高龄妇女孕情动态。今年以来,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51人,覆盖率达92.19 %。全面落实避孕节育自主知情选择,药具管理工作规范,药具仓储面积符合国家要求标准。三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我县目前共有流动人口23807人,其中流出20614人,流入3193人。以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为核心,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为抓手,以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手段,建立起“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新机制,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通过对流动人口网格化服务,实现了流动人口100%精准服务全覆盖。坚持流动人口计生信息平台应用情况通报制度,确保信息协查反馈率达100%,通报接收率达100%。把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民服务。

2落实扶助保障,利益导向政策有效落实

一是全面兑现奖扶政策。全面兑现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其中兑现农村奖励扶助561人共793200元;贡献奖励280人共100800元;特别扶助31人共745800元;二女扎奖励4830人共1738800元;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223人共273600元;扩大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45-48周岁)16人共38400元。二是开展圆梦女孩活动。已有135名农村独女、二女享受中考加分待遇,计生独女户优先享受希望工程、金秋计划、春雷计划的帮扶。三是开展计生困难家庭慰问活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建宁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帮扶实施意见》、《建宁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谊会活动工作方案》和《建宁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再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建宁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谊会和建宁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再生育关怀等创建活动,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扶助对象联系人制度,对全县19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行县、乡、村结对子帮扶,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

3着力改革创新,工作内涵得以深入拓展

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县城水南建设“健康生活·幸福家庭”主题公园,系统地宣传和展示了生育政策、健康保健、婚育服务等相关内容,赋予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的内涵。加大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在乡镇(街道)建设主题文化公园 个、人口文化长廊20个,大力增强了新型人口计生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晓率达98%以上,满意度达100%。二是完善“七选择、二服务、六随访”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今年重点在流动人口中全面开展,以“七选择”为重点,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生命周期各阶段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将育龄群众分为七大类,由育龄群众自主选择节育措施;通过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常见妇科病诊疗“二服务”,在健康服务中落实查环查孕工作,防止意外妊娠给育龄妇女带来伤害,并将检查结果录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做到资源共享;做好新婚随访、孕产妇随访、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随访、使用避孕药具随访、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随访、经病残儿鉴定批准再生育对象随访等六种对象的随访,并把开展“六随访”与做好孕前管理和服务有效结合起来,提升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健康水平。三是继续深化“2964”精准扶贫,助力计生家庭增收发展。继续深化以产业扶持为基础的“2964”精准扶贫,即落实2项资金帮扶、建设9个特色种植基地和6个幸福家庭创业园、实行4个优先政策,通过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细化帮扶台账。有效实施一对一的产业帮扶、基地带动和幸福家庭创业园的精准帮扶,2016年以来共有605户建档立卡的计生困难户实现脱贫

4严格依法行政,法治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坚决打击“两非”行为。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两非”案源 18例,查处6例,其中重大案件2例。是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执行征缴分离制度,征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征收主体合格,并强化县人民法院计划生育非诉案件审查执行合力。2016年10月以来,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72 例。

(四)公共卫生保障能力不断加强,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扎实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12月底,共建立电子居民健康档案11.3184万份,建档率为92.4%;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4.01万份,更新健康教育版次572次、举办讲座160次;0-6岁儿童1.3516万人,健康管理1.1567万人,儿童健康管理率85.58%;辖区内产妇数1700人,孕产妇健康管理1466人,早孕建册率86.24%;产后访视率91.82;65岁及以上老年人10780人,规范健康管理5883,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4.57%,高血压患者7178人,规范管理4304人,规范管理率59.96%,血压控制率63.6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789人,规范管理1230人,规范管理率68.75%,血糖控制率67.0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在册580人,规范管理442人,规范管理率76.21%;辖区内经上级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肺结核患者19人,已管理19人,管理率100%

二是疾病防控和应急能力不断加强。一是继续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全年共报告乙类传染病5300例,未发生流感暴发疫情二是继续加强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全县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三是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城区娱乐服务场所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20次,干预了高危人数328人,分发宣传资料26070份,安全套2600四是继续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及双向转诊制度今年新发初治涂阳病人22例,涂阳病人治愈率达95.65%,DOTS覆盖率达100%,基本完成结防工作任务五是继续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完成从业人员健康体检2145人,其中不合格46人,体检任务完成率100%全县应开展放射个人剂量监测11人,实际完成监测11人,个人剂量监测率100%六是做好供水监测工作。监测水样共112,其中市政供水监测水样84份,乡镇水厂28份,全部合格是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对基层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开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健康教育业务技术培训》《健康素养66条》等讲座,让基层卫生院50多人得到业务学业建宁三中建宁城关中学、建宁一中,二中开展学生青春期生理、心理健康教育4场,受教育学生3800余人。

三是妇幼健康项目有效落实。一是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全年累计补助1030人10月份起取消住院分娩补助,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认真落实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17年孕前及孕早期小剂量叶酸增补788发放叶酸3869瓶,叶酸服用率50.10%,叶酸服用依从人数270人,依从率为34.26%三是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项目全年共筛查宫颈癌2043人乳腺癌2043人检查发现阴道炎440例,滴虫性阴道炎28例,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82例,宫颈糜烂274例,子宫肌瘤19例,其他各种生殖系统疾病293例四是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和疾病筛查工作。县医院出生缺陷儿发生11人,出生缺陷发生率6.7‰,疾病筛查采血标本1617人,送检筛查率98.54%,确诊TSH数1人;新生儿听力筛查1613人,筛查率98.29%,未发现异常情况。

是综合监督执法力度更加强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活动,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大公共场所监管力度,做好传染病防治及消毒产品监督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监督,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截止到目前,各类被监督单位378家,其中医疗卫生118家建立传染病底档114家职业卫生1家放射诊疗8公共场所106家、生活饮用水6家、学校卫生2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3家、计划生育1家。2017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42件,经常性卫生监督283家次,其中公共场所90家次、职业卫生1家次、生活饮用水12家次、放射卫生4家次、学校卫生33家次、医疗机构53家次、传染病防治监督60家次,药店15家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5家次。实现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中小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全覆盖。

五是爱国卫生工作不断强化一是以创卫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城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不断提高水南社区、东溪村均达到省级卫生社区、省级卫生村标准, 经市爱卫办考核推荐上报省爱卫办命名。二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秋冬季爱国卫生运动4月14日, 9月29日,11月30日我县开展三次以清除“四害”孳生地为主的环境卫生整治专题活动,提高了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组织义务劳动560次,全县共参加7000余人次,消除卫生死角3000多个,清理乱贴小广告2850多张。检查食堂、小吃摊点800多家。三是集中时间,强化培训防病灭鼠灭蚊工作富有成效开展重点区域公共场所环境消杀, 使用敌敌畏等杀虫剂1500斤,四害密度监测结果均在全国爱卫办控制指标范围之内。

(五)人才队伍进一步充实

一是2017年通过定向委培和招聘考试共入编22人,其中医学定向委培生10人,事业单位考试12人;二是继续做好2017年本土化医学定向委培生工作,县医院与3名本科医学生、乡镇卫生院与8名大专医学生签订了委培协议。

(六)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实施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员补偿水平;二是对13种重大疾病集中救治。我局会同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建宁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账,按照台账对相关病种的救治对象进行动态追踪管理。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补偿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补偿予以补助90%,大大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三是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偿。2016年实行第三次精准补偿共64人,补偿金额149.9万元。2017年第三次精准补偿人员已报市医改办审核。四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100%签约。五是免除一般诊疗费用。凡是到乡(镇)卫生院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贫困户,一般诊疗费一律给予免除。

(七)中医药服务工作不断提升

为逐步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和倡导中医药文化,实现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在我县没有县中医院的情况下,县总医院做大做强中医科建设,添置了中医诊疗设备康复器材,规范建设中药房,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每年拿出一定名额补充县乡医疗机构中医类人才。三是加强基层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全县规划建设8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目前已建成溪口、溪源、黄坊、里心等4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其余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正在建设中,着手准备材料

(八)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1)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一是突出思想引领,强化理论武装。首先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其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四个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四个合格”。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廖俊波等先进榜样人物为参照标准,激发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加强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上了6堂党课,其中十九大后上了3堂。党委用好用活“党员e家”平台,6月底和7月初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参与全省组织开展的“六好”评选活动投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培训。7月份、10月份党委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晚上观看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十集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和2017年《榜样》。二是突出服务中心,助推“五比五晒”活动。首先围绕“五比五晒”转变机关作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年党委加快推进县民生项目—县医院整体搬迁工程,营造人人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浓厚氛围。其次围绕“五比五晒”深化“党员110”服务。“五比五晒”融入“党员110”服务中,每季度确定一个服务主题,每月确定一天作为“党员奉献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志愿活动,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今年共派出志愿者服务队42支,第一时间应急协调处理各类事务77个,接受各类问题咨询195个,广大干部职工零距离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增强。

2)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工作有效落实。一是从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健全完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制度,2017年起局所属单位每年向局党委和纪检组提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二是教育为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卫计“医药卫生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基地以及近年来发生在医药购销领域中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使广大卫生计生干部特别是单位领导干部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自觉性,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追责。局纪检定期不定期深入县乡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进行明查暗访,使监督工作形成常态。对各单位在机关效能建设、中央“八项规定”、“九个严禁”等方面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今年共组织8次明查暗访,对存在问题及时给予提出,并要求积极整改到位。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培育行业清风正气。为加强医药卫生领域行风建设,20173月份卫计局召开“拒绝不当利益,弘扬医者仁心”专题学习会议,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各单位负责人现场签订承诺书,共同抵制红包、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同时在县乡医疗卫生单位配齐配强各支部纪检监察委员或联络员,行使监督权力,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实现纪检监督全覆盖。截止目前,尚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卫计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270.46万元,本年支出2661.9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08.48万元。

(一)2017年收入6270.4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343.58万元,增长22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270.4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661.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16.4万元,增长36.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70.4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8.35万元,公用支出612.11万元。

2.项目支出1391.5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0.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56.42元,减少3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5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划分科目

(二)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划分科目

(三)2080801死亡抚恤6.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死亡人员

2100101行政运行348.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04.34万元,减少23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100199其他医院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23.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100201综合医院48.0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6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6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100302乡镇卫生院4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0.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及人员增加。

2100407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6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68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9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9.73万元,增加344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十一)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368.7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356.42万元,增加 2884%。主要原因是去年科目没有划分清楚

十二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4.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1.92万元,减少68 %。主要原因是各项计生支出减少

十三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6.6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 565.22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是去年科目没有划分清楚

十四2101203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174.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74.8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十五) 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8万元,减少96 %。主要原因是去年科目没有划分清楚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5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1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8万元,同比减少6.7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5.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35批次、接待总人数668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74.9%,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2%,主要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卫计共设置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26.6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建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8月18日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表11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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