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科技局2017年部门决算
按照《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牵头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二)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信息、科研机构、防震减灾、科技外事及知识产权专利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年度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科技兴县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负责《科技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等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督促检查工作。做好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学普及工作,促进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结合,进一步培育和健全技术市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农科教”联合。协助省地震局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特殊时期震情保障工作;负责防震减灾规划起草、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协助做好农居工程、校安工程等工作;负责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检查、应急救援等相关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各乡(镇)防震减灾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主管部门研究拟定我县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利发展规划;负责协调全县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专利工作。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负责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工作。管理专利资助资金。组织、推动专利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制定有关专利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负责管理本县专利中介服务机构,推动专利技术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科技局部门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建宁县科技局 |
行政 |
4 |
2 |
生产力促进中心 |
事业 |
4 |
4 |
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
事业 |
2 |
1 |
猕猴桃实验站 |
事业差额拨款 |
3 |
3 |
合计 |
|
13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科技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平台基础持续向好,创新创业环境明显优化,科技支撑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显著增强。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扎实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大力实施“五新”项目,筛选“高光棉纸生产工艺技术研发”等15个项目备案市“五新”项目库。推荐申报省农业区域发展项目1项、省星火项目1项、省对外合作项目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1项。
2、建立健全产业创新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引进技术性人才,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或共建重大研发机构,逐步形成与我县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平台体系。一是着力建设“双创”孵化基地。充分发挥已有星创天地及孵化器的带动作用,继续按照省市众创空间、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标准,做好新申报众创空间、孵化器的严格审核、把关。今年,新认定省级星创天地、市级孵化器各1家。二是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创建。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专项培训等举措,重点做好建宁县禾丰种业科学研究院打造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跟踪协调工作。三是组织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组织7家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福建三明赛区)暨第二届三明市创新创业大赛。
3、持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一是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组织禾丰种业申报并认定为2017年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完成科技型企业备案3家;组织日鑫菌业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二是全面落实企业研发激励机制。组织完成了14家小微企业申报专利发展专项资金4.4万元;4家企业申请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资金140万元;2家企业申报高新企业奖励40万元;3家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券补助6.8万元。另外组织2家企业申报市众创空间、市互联网+孵化器补助,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了政策优惠,以此带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同时,做好R&D统计工作,组织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4、全力做好专利申请。一是邀请专利代理人深入企业,对专利申请进行一对一的专门挖掘、指导。二是提高专利申请补助标准,鼓励企业积极申请专利。截至10月份,我县专利申请量268件,其中发明49件,实用新型121件,外观设计98件;授权87件,其中发明5件,实用新型57件,外观设计25件。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
5、深入开展科技人才工作。一是对接高技术人才。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利用科技优势,为双方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以便于企业与高技术人才的对接,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二是申报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才。今年向上申请9名科技人员下派至乡镇、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申报科技特派员。我局专门召开了各乡镇分管科技领导工作会以了解各乡镇需求,并鼓励各乡镇结合自己的产业去对接专家作为本乡镇的科技特派员。今年,我局共推荐20名科技人才到乡镇作为科技特派员,后经省厅认定17人。
6、全面提升大众科学素养。一是举办2017年科技人才活动周。我县组织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共计50多人参加宣传,开展政策宣传、科技咨询及现场答疑活动,进一步形成了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借助“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集中宣传及“三进”活动,加强对农村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三是结合科教文卫“三下乡”、科普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扫除蒙昧,提升科学素养。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科技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24.33万元,本年支出1685.3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95万元。
(一)2017年收入1724.3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29.2万元,降低1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4.3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685.3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68.15万元,降低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1.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万元,公用支出45.63万元。
2.项目支出1543.7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65.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87.67万元,降低2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科目12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增了1个项目。
(三)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科目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万元,增长0.05%。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四)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113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4.02万元,下降34.27%。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目2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支出科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0(项级科目)0万元,较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没有。
(二)0(项级科目)0万元,较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三)0(项级科目)0万元,较0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0。
科技局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
(二)公用经费26.1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1万元,同比减少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91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村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0批次、接待总人数15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7.17%,主要是:省、市、村专家来的少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77%,主要是: 实行车改,增加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及增资。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科技局业务费安排2万元,主要是办公业务费用支出。
2.科技局专利奖励、科技奖励安排2000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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