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建宁县卫生监督所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20 15:54 来源:建宁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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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批复建宁县卫生监督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建宁县卫生监督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发放辖区内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及放射工作人员证。

(二)负责辖区内的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行为),负责组织实施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行为。

(七)配合相关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乡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做好相关的调查处理工作。

)开展卫生计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建宁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包括5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建宁县卫生监督所

 事业

 11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建宁县卫生监督所主要任务是:卫生行政执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2017年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监督到位、指导到位、服务到位”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把卫生监督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强化监督执法意识,狠抓监督制度的落实,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公共卫生状况和医疗秩序良好。现将我县2017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截止到目前,辖区内各类被监督单位362家,其中医疗卫生118家,建立传染病底档114家,职业卫生1家,放射诊疗7家,公共场所95家、生活饮用水6家、学校卫生20家,计划生育1家。

2017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27件,经常性卫生监督218家次,其中公共场所90家次、职业卫生1家次、生活饮用水12家次、放射卫生4家次、学校卫生20家次、医疗机构53家次、传染病防治监督60家次,药店15家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5家次。实现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中小学校、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管全覆盖。

主要工作情况

1)抓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选派人员培训。2017年,卫生监督所先后选派11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使监督人员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规范、标准。

二是组织所内培训。不定期在单位开展监督员业务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三是组织协管员培训。5月19日,我县举办了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18名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了培训,3名拟聘卫计局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卫生监督工作的前哨作用。

2)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

通过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集贸市场集中宣传、重要节日等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社会监督的意识。

3)抓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根据县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部署,在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服务窗口,卫生行政许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严格按照监管职责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等。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过程中,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今年共受理发放卫生许可27件。

4加大卫生执法力度,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1、大力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

“双随机”的工作模式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新模式,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种有效手段。为圆满的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我所采购了一批快速检测设备,为双随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根据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双随机任务列表,针对任务表内载明被监督单位、执法人员、具体监督检查及监督监测内容,认真开展监督监测任务。截止10月底,双随机工作完成了15户,关闭1户,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1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并下达整改意见书7份。

2、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理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职能。我所按照“规范有证的,打击无证的,扶持守法的”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两非”、虚假医疗广告、及聘用非卫技人员行医及超范围执业等违法现象。此次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发现建宁县永跃口腔超范围开展放射治疗活动,刘锦炜牙科诊所无证行医,对此我所已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整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2500元。

二是大力开展各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专项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督人员157人次,车辆35车次,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3家次,药店15家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例2例,查处医疗机构非法行医案2例,通过各项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得到规范,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医疗市场。

三是强化职业卫生和放射诊疗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工作。今年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做好放射防护监测工作,同时对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医疗机构及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目前,我县放射工作人员18人,均取得了放射工作人员证,已全部体检和培训,放射诊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

3、大力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扩大监督覆盖率,加大力度开展打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根据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住宿场所、美容美发,音乐厅等行业进行日常监督巡查。督促各经营户做好复核、办(换)证及健康体检工作,店容店貌必需整洁,卫生设施必需符合要求。符合卫生要求的,督促经营户立即办证,对经营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求整改,达到经营条件后,给予办证。卫生监督所共出动监督员285人次,日常性卫生监督90户次,审核办证27户次,共发放办证通知48份,下达整改意见书24份,卫生检测55户次,共立案处罚无证经营场所5户,处罚金额共计15100元,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次序。

开展夏季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认真核查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实地查看了游泳馆的水质状况和消毒设施配备情况,并联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游泳场所水质的浑浊度、游泳池水游离性余氯、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在建宁县卫计局网站上公示。执法人员对游泳馆的日常卫生管理进行了指导,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游泳场所卫生设施与消毒操作,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1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

4、加强学校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一是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为防止各类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卫生监督所组织监督员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了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饮用水、学校传染病防治措施、预防接种和学生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等内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晨检工作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有关传染病消毒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根据各单位存在问题的程度不同共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

二是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县自来水厂的监督,在丰水期及枯水期分别对水源水进行了抽检,并每季度对城区22个点的末梢水进行采样,同时将检测结果在卫计局网站上公示。全年共出监督员36人次,监督12户次,户平均监督频次2次,监督覆盖率为100%,限期整改8户。

5、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一是开展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根据传染病疫情流行的形式和特点,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县医院进行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传染病疫情报告和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预防接种等情况。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的运作,落实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至目前,检查共出动人员150人次,共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60家次,下达整改监督意见书11份。

二是认真落实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闽卫监函2017〕6号)文件精神及《三明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 5月份-6月份我所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经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并能组织落实。各公立医疗机构均配置了医疗废物专用桶,外表贴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对医疗废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及规范齐全记录。本次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8车次,出动人员48人次,共监督检查24家次医疗卫生机构,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

6、大力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

依据工作要求每季度对餐具厂进行监督性抽检,并已将抽检结果在建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针对抽检不合格的餐具厂我所已下达了立即整改意见,责令整改,截止10月底,共出动监督人员30人次,共抽检餐具60份,合格56份,下达整改意见书12份,处罚3起,处罚金额共计2000元。同时大力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签订了安全承诺书,明确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负责人为餐饮具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对象点多面广,而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较少,因此,无法全部监管到位。

2、县疾控中心检测能力不足。因疾控中心检测有些项目未开展使得我所日常监督工作难以开展,且能开展的项目也只按照上级要求每个被监督单位一年只做一次。

3、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执法人员虽经省市培训加强业务水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现场执法仍有不足。

下一步打算

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下一阶段,针对我县公共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各项卫生专项整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继续做好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全县旅店、招待所、美容美发店及集中供水单位的专项检查,对公共用具消毒效果进行一次卫生学调查,对全县生活饮用水、供水点每月采样检测一次。

2、全面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记录备案制度,加大打击无证行医力度,继续保持医疗监督管理高压态势。

3、继续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各被监督对象的卫生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意识,使其依法经营,照章操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4、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单位。对严重违法犯罪案件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建宁县卫生监督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8.81万元,本年支出78.8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17年收入78.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27万元,增长-4.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6.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2.01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78.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17.0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8.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87万元,公用支出20.9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46万元,增长-17.0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00402卫生监督所工资福利支出5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3.01万元,增长(下降)-5.2%。主要原因是:正式职工张泳芳辞职人员工资减少

(二)2100402卫生监督所商品和服务支出1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3.14万元,增长(下降)-19.3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减少支出

(三)2100402卫生监督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增加了公积金基数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0万元,其中:

(一)2100402卫生监督所人员经费5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2100402卫生监督所公用经费14.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万元,同比增长-39.4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2.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02批次、接待总人数16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9%,主要是:接待人次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76%,主要是:减少车辆运行支出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7建宁县卫生监督所共设置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建宁县卫生监督所

                           2018年8月18日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表11部门业务费和其它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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