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建宁县农业局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29 09:38 来源:建宁县农业局
| | | |

按照《建宁县财政局关于批复建宁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建财农决〔2018〕04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局的主要职责是:2015年机构改革完成后,建宁县农业局与中共建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指导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农机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牧及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业生态建设工作,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农业机械化推广和管理工作,会同其它部门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农业局共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基层工作管理股、产业推进股种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信息管理股等6个内设机构,下属农业基地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食用菌技术推广站、农业市场和经济信息工作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农村环保能源站、建莲科研技术推广中心、农村经济管理站、13个事业站所。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建宁县农业局行政编制

财政核拨

17

17

农村经营管理站

财政核拨

5

4

植保植检站

财政核拨

4

3

农田建设与土肥技术推广站

财政核拨

4

2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财政核拨

7

7

建莲科研技术推广中心

财政核拨

9

7

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

财政核拨

6

5

农业市场和经济信息工作站

财政核拨

3

3

种业科技中心

财政核拨

8

5

食用菌技术推广站

财政核拨

3

2

农技站

财政核拨

5

4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财政核拨

5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聚焦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良好。全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26.25万亩,实现粮食总产10.99万吨,比增4.1%;种植莲子4.95万亩,实现莲子总产3900吨,比增7.4%;稳定水果面积13万亩,总产13万吨,比增6%;落实杂交水稻制种面积14.1万亩,总产3118万公斤,同比增长4.6%;完成生产食用菌4128万袋,总产量9920吨,同比增长7.93%;全县生猪存栏3.85万头、出栏5.16万头;牛存栏0.49万头、出栏0.37万头;羊存栏0.59万头、出栏0.61万头;家禽存栏45万羽、出栏86.2万羽,禽蛋产量0.14万吨,全县肉蛋总产量达到7176万吨,比降0.92%;水产品生产量7500吨,比增5.6%。2017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3.13亿元,增长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3元,增长9.6%  

2.农业绿色发展获得新成效。严格落实“三严四限六禁”工作要求,重点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及禁用果树催长素、禁用灭生性除草剂,着力全县覆盖、全力推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化肥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全县累计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2.7万亩次,耕地增施商品有机肥0.72万亩,辐射带动增施商品有机肥1.61万亩,推广冬种紫云英4.03万亩,秸杆还田10.73万亩;完成耕地增施商品有机肥0.72万亩,辐射带动增施商品有机肥1.61万亩,用商品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全县化肥使用量比去年同期减少5%。开展农药零增长减量化行动,对全县70家农药经营单位的农药销售总量和32户农户的水稻、梨、桃、莲子用药情况进行全程监测;建立了专业化防治组织7个,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3.5万亩次,拥有植保无人机的专业化防治组织7个、新增3个,植保无人机33架、新增5架;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作业13万亩次,开展高效、低毒新农药应用面积达6.76万亩次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推广面积15万亩次。全县农药销售总量372吨,按全县耕地面积27.56万亩计算,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为20.24千克/公顷,比2016年减少5.1%。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对禁养区养猪场进行拆除或关闭,对可养区养猪场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目前,全县可养区存栏生猪250头以上的10家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拆除禁养区和可养区250头以下的不能改造的猪场共57家,拆除面积2万6千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约1万头。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迈上新台阶。围绕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强对莲子、种子、果子等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已有68家农产品经营主体进入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平台。完成果蔬农残抽样化验5164个,完成率129%(任务指标4000个),合格率98.97%;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推迟上市或下架处理8起。完成对我县大宗农产品定量检测18个,完成市级抽样定量检测27个,完成省级抽样定量检测14个,合格率均100%。实施产地检疫生猪35743头、牛1142头、羊2887只、家禽4.30万羽,生猪出栏产地检疫乡镇开展面达到100%;实施屠宰检疫肉猪20804头、牛2126头,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4头、病死牛1头;实施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3650头,全县无害化处理监管人员现场确认次数达860余次;完成“瘦肉精”抽检1195头尿样,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3585头份,合格率100%;完成水产品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任务48个,完成率106.67%,合格率100%;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通过有机产品认证6个、绿色食品21个、无公害农产品12个,“全国绿色食品示范企业”称号(百家)2家。溪源明笋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莲、黄花梨通过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评审,建莲、黄花梨、翠冠成为厦门金砖会晤专供农产品。

4.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龙头,共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51家,其中省级龙头9家、市级龙头27家,其中今年新增11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17家,建成综合性农机植保中心2个拥有合作社员1.3万人,带动其它农户7000户;完善农技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研平台建设,已建立莲子科学研究所、谢华安院士工作站、禾丰“省级院士工作站”、果业博士专家工作站等农业科研机构5家;注重“五新”技术推广,县、乡农技人员分片挂钩乡村担任“责任农技员”,指导帮助农户推广运用新品种、新技术。今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班85期,培训人员5000多人次;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全县92个行政村已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应确权村数的100%;权属调查完成89个行政村占应确权村数的100%;公示完成89个行政村占应确权村数的100%;合同签订87个村,占应确权村数的97.7%。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农垦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流转。引导农业优势资源集中整合,提高农业产业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2017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8.5万亩,占全县农村土地承包面积22.1万亩的38.5%,其中50-100亩连片流转面积0.56万亩, 100亩以上连片流转面积0.45万亩。

5.产业融合发展取得新进展。全年现代农业团队实施“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共57个,其中:谋划项目17个,签约项目14个,开工项目26个当年累计完成投资89152万元,占计划86866万元的102.63%。其中:14个签约项目,全部转为开工项目,并按计划如期开工,当年完成投资22265万元,占计划的99.24%;26个开工项目,全部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转为投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1987万元,占计划的102.92%;竣工项目中,有18个项目提前完工,当年开工当年投产项目有11个。推进全市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和开展农业农村“三个一”重点工作,成功申报省级现代种子产业园、省级现代果子产业园,明一生态奶牛项目有序推进,种业科技中心大楼完成竣工。实施上级下达项目84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亿元;完成招商引资8000万元,完成任务数100%;实施“互联网+特色水果”“互联网+建莲产业”等项目,推动莲子、黄花梨、黄桃等名特优农产品网上热卖,全县共培育电商企业205家电商交易额达16亿元;围绕全域赏花地建设目标,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抓手,推进修竹荷苑、西门莲塘等休闲农业示范区提升;积极参与第二届“为荷而来”中国建莲文化旅游嘉年华等系列活动,牵头举办第二届中国建莲研讨会、“为荷而来·殷果香莲”建宁县桃梨莲区域品牌评选大会、“蟹蟹你来”丰收季暨“爱的告白”风车展等农旅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农业局年初结转和结余2,043.78万元,本年收入10,346.19万元,本年支出6,210.9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178.98万元。

(一)2017年收入10,346.1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783.57万元,增长85.9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177.6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3,162.8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5.72万元。

(二)2017年支出6,210.9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675.83万元,增长75.6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10.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4.75万元,公用支出65.63万元。

2.项目支出5,300.6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86.7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51.6万元,增长55.2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7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61万元,增长5.94%。主要原因是2016年下半年全国公职人员普调资及公务员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二)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23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扶贫支出在农业局

(三)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扶贫支出在农业局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1.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7.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9.95%,主要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村级组织运转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做到专款专用,较好的完成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新农村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确保村级组织运转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议今后加大扶持力度。

 2.土地仲裁业务费:预算资金1.5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仲裁工作宣传、培训等日常开支。在工作中,严格按工作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议今后加大扶持力度。

3.农业各项保险:预算资金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协助保险公司投保数量核定、查勘定损等相关费用支出。在工作中,严格按工作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议今后加大扶持力度。

4.扶贫专项资金: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小额信贷代偿基金、贫困户临时救助、产业扶持等。在工作中,严格按项目建设或工作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贫困户贷款270万元,贫困户全部得到救助,促进了贫困(空壳)村增收,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产业带动增收。建议今后加大扶持力度。

5.畜牧水产专项经费:预算资金57.6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57.67万元,实际支出万元57.67。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免疫苗、能繁母猪、生猪瘦肉精检测和动物防疫员津贴等。在工作中,严格按工作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完成畜禽免疫苗、能繁母猪、生猪瘦肉精检测和动物防疫员津贴兑现等工作。建议今后加大扶持力度

6.土地确权工作经费:预算资金4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0万元,实际支出40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县域全境航拍、土地测绘和信息系统建立、颁发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在工作中,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拨付手续,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较好地完成了承包地面积、承包合同、经营权登记簿、经营权证书“四相符”和承包地地块、四至边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属证书“四到户”。建议今后加大扶持力度。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