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3-02-21 09:38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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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县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9万元。其中,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资金159万元、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100万元。经研究,现对该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建宁县乡村振兴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1日—3月3日;

  监督电话: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nfpb2020@163.com。

  建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补助单位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

合计

备注

濉溪镇

33

 

33

 

溪口镇

10

40

50

省派第一书记村半元村、渠村村各20万元

里心镇

20

20

40

省派第一书记村上黎村

黄埠乡

10

 

10

 

客坊乡

5

 

5

 

黄坊乡

18

20

38

省派第一书记村将上村

溪源乡

30

 

30

 

均口镇

13

20

33

省派第一书记村隆下村

伊家乡

20

 

20

 

合计

159

100

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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