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4-01-05 09:22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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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1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县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5万元。其中,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资金285万元、庭院经济建设400万元。经研究,现对该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建宁县乡村振兴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14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nfpb2020@163.com。

  建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5日

  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支持发展

庭院经济

合计

濉溪镇

24

70

 

溪口镇

31

50

 

里心镇

49

80

 

黄埠乡

26

50

 

客坊乡

42

   

黄坊乡

15

30

 

溪源乡

11

40

 

均口镇

53

30

 

伊家乡

34

50

 

合计

285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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