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3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县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经研究,现对该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建宁县乡村振兴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月4日(共10天);
监督电话:0598-3982151;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jnfpb2020@163.com。
建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 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增收 | 备注 |
濉溪镇 |
2 | |
溪口镇 | 3 | |
里心镇 | 4 | |
黄埠乡 | 2 | |
客坊乡 | 4 | |
黄坊乡 | 1 | |
溪源乡 | 1 | |
均口镇 | 5 | |
伊家乡 | 3 | |
合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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