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线标准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和《中共建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振办〔2021〕4号)文件,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综合本区域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统筹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兼顾2023年灾情、疫情和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我县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线标准为年人均8976元。
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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