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里心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8号)《建宁县财政局 2024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建财农指【2024】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 2024 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90万元(其中:花排村 30 万元、里心村 30万元、大南村 30万元),该项目由你镇负责管理,请严格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建设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