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建宁县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4-07 09:59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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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县)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对各乡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给予奖补。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收入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福建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建宁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资金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建宁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中共建宁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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