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灾后重建)结余资金的通知
黄埠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下达我县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灾后重建结余资金2.885万元,用于支持原贫困村罗源村灾后项目重建。
请严格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抓紧落实建设项目,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建宁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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