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建设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
你们报送的《2026年度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项目的请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原则同意你们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4]33号)《建宁县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振办〔2021〕13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建宁县2026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
中共建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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