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宗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的文件,下发我县2018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万元,现结合我县各乡镇上报项目情况,经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研究,资金具体分配:一是濉溪镇器村村大坑组道路硬化项目7万元;二伊家乡伊家村雷家小组排楼水田护岸修复项目3万元。欢迎对我县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下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宁县委统战部 建宁民宗局
2018年5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主办: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建宁县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