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脱贫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1-06 09:11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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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财政局:

按照《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的有关要求,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脱贫县相关补助资金共91190.4万元,每县3964.8万元,其中:每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收入款列2024年“110020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科目;每县社会事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52万元、每县债券贴息资金1312.8万元,收入款列2024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

请按照相关规定,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资金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待预算年度开始后,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用于已出台的各项重大民生政策支出;将社会事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急需解决的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将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具体产业发展项目;将债券贴息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福建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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