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07-23 10:48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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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里心镇人民政府、均口镇人民政府、黄埠乡人民政府、客坊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县配套资金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级配套资金 333.93万元(资金详见附表),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299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 302科目,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严格按照(闽财规〔2022〕23号)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建宁县财政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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