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开展建宁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经费的通知

日期:2024-11-27 11:00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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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关于申请开展建宁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经费的请示》文件精神,经县领导批示,现下达建宁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经费92.8万元,支出列“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政府经济科目列50299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 302科目,资金使用由你单位负责,请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请示报告内容据实使用,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建宁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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