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产业振兴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12-07 11:03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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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镇财政所、里心镇财政所、均口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产业振兴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4 年产业振兴村县级配套补助资金150万元,其中:濉溪镇高峰村香溪花谷康养民宿建设项目50万元,里心镇上黎村水果采摘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和线上线下农产品购销平台建设项目50万元,均口镇修竹村“烟种连作”产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万元,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 310科目,此款作上下级结算,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要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加快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建宁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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