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建财农指〔2025〕87号)
黄埠乡人民政府、客坊乡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225万元(用于支持第一、二、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对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详见附表),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科目,部门经济科目列310科目,该项目由你单位负责管理,制定项目资金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精准使用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要及时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
建宁县财政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附 件: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示范创建)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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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项目名称 |
指标分配 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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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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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埠乡 |
桂阳村 |
桂阳红色文旅融合产业基地设备采购 |
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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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桂阳小学及周边房屋屋面和立面改造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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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桂阳红色文旅融合产业基地 |
7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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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坊乡 |
严田村 |
严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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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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