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分配方案(建委农办〔2025〕22号)

日期:2025-12-05 15:18 来源:建宁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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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本次下达我县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9万元(具体见附件),用于支持脱贫户和脱贫村灾后重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根据《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该项资金围绕“巩固成果、守牢底线”的目标要求,优先用于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产业发展项目和关联基础设施修复补助,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因灾受损的住房及饮水安全叠加补助,支持脱贫村受损的村集体产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补助。

二、分配原则

此次下达我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脱贫村、脱贫户2025年因台风、暴雨、干旱、山洪、低温等自然灾害受损重建补助。经研究对资金进行统筹安排,补助9个乡镇、8户脱贫户,详细分配方案见附件。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地制宜采取“工料法”或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要强化资金监管,精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结余,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附件: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分配表

 

中共建宁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分配表1

序号

乡(镇)

行政村

受灾补助户主

受损类型

(产业、住房、饮水、基础设施、其他)

受灾情况

需求补助金额

(万元)

1

均口镇

官常村

揭*进

住房

刮大风导致房屋受损

0.11

2

均口镇

官常村

黎*贵

住房

刮大风导致房屋受损

0.11

3

均口镇

岭腰村

李*仔

产业

刮台风莲子损失8亩

0.4

4

均口镇

岭腰村

张*清

产业

烟叶日灼受损20亩

0.5

5

均口镇

岭腰村

张*升

产业

刮台风莲子损失4亩

0.4

6

均口镇

芰坑村

宁*坤

基础设施

大雨冲刷导致水渠坍塌

0.15

7

均口镇

芰坑村

宁*辉

基础设施

大雨冲刷导致水渠坍塌

0.25

8

濉溪镇

长吉村

钟*清

产业

烟地5亩被淹

0.2

合计

         

2.12

 

 

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对象灾后重建)分配表2

序号

乡(镇)

补助资金(万元)

1

濉溪

6.3

2

溪口

8

3

里心

30

4

黄埠乡

40

5

客坊乡

8

6

黄坊乡

14.48

7

溪源乡

8

8

均口

5

9

伊家乡

5

合计

 

1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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