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江源自然保护区修缮生态科普教育走廊建设项目(高峰至川坳段) 补充通知(一)

日期:2024-08-15 15:28 来源:建宁县闽江源保护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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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福建闽江源自然保护区修缮生态科普教育走廊建设项目(高峰至川坳段)

招标项目编号:QZLSSM2024-004号

致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 投标函附录 预付款额度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10%。

 

3

分包

3.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5%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无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3 %的工程款

 

……

……

……

 

修改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10%。

 

3

分包

3.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若由于中标施工单位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1000元向中标方收取违约金。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5%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本合同工程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20%,在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同等金额有效的预付款担保及支付申请材料后。承包人给以支付预付款。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3 %的工程款

 

……

……

……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均按本通知更正数据为准。

三、招标文件中对应条款一并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建宁县人民政府网、业主公示栏上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各投标人均已收悉。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查阅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闽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泉州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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