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建自然资告字〔2020〕4号
经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建宁县经济开发区科诺欣企业东侧地块(建宁县202000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用地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地均税收(万元/亩)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
建筑 规模(㎡) |
绿地率(%) |
檐口高度(m) |
|||||||
建宁县2020002 |
建宁县经济开发区斗埕大桥东侧 |
108396 |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纺织业) |
≥220 |
≥15 |
1.3 - 1.4 |
≥40 |
108396- 151754 |
10 - 20 |
≤24 |
50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确定竞得人,不设保留价,不设底价。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4万元,挂牌阶段与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均为人民币5万元。
四、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8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8日,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上报名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6时前(以竞买保证金到达挂牌人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相关文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网上交易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三)挂牌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9时至2020年10月31日16时。
五、挂牌出让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建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号及其它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土地竞买成交确认后,保证金可充抵土地出让价款,其剩余价款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截止之日如为节假日则顺延)全部缴清。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建宁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该宗地不允许分割转让和分割登记,但房屋建成后允许分幢办证。
(五)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在建宁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修编通过省生态环境厅批复12个月内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六)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
联系电话:0598—3967329
联 系 人:陈先生、江女士
开户单位:建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帐 号:100651650260010001
2.开户行: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帐 号:9031211010010000014870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县支行
帐 号:13890101040010562
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支行
帐 号:1404024119000003219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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