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日期:2019-05-10 16:49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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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宁县2018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89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宁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314号)等精神,现将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建宁县2018年度第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为建宁县客坊乡、均口镇、黄坊乡和伊家乡乡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建宁县2019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用地为建宁县溪源乡上坪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宁县溪源乡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建宁县客坊乡客坊村、均口镇修竹村、黄坊乡武调村、伊家乡伊家村,溪源乡上坪村、溪源村。

  三、被征收村及土地面积

  收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林地0.1062公顷;均口镇修竹村园地0.0342公顷、林地0.078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519公顷;客坊乡客坊村水田0.06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5公顷;伊家乡伊家村水田0.039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7981公顷。

  征收建宁县溪源乡上坪村林地0.24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溪源乡溪源村水田0.09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3404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建政文〔201741号)规定:

  (一)客坊乡客坊村、黄坊乡武调村、伊家乡伊家村区片级别均为二级,均口镇修竹村区片级别为三级,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客坊乡客坊村、黄坊乡武调村、伊家乡伊家村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公顷)

  水田

  0.1058

  22.8

  34.2

  1.95

  林地

  0.1062

  5.7

  8.55

  1.3125

  沟渠

  0.0084

  22.8

  34.2

  

  田坎

  0.0131

  22.8

  34.2

  

  均口镇修竹村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公顷)

  果园

  0.0342

  8.892

  13.338

  5.01

  林地

  0.0785

  5.5575

  8.3363

  1.3125

  村庄

  0.4519

  22.23

  33.345

  

  (二)溪源乡上坪村区片级别为四级,溪源乡溪源村区片级别为二级,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溪源乡上坪村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公顷)

  灌木林地

  0.2424

  5.3625

  8.0438

  1.3125

  农村道路

  0.0006

  5.3625

  8.0438

  

  溪源乡溪源村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公顷)

  水田

  0.0972

  22.8

  34.2

  1.95

  田坎

  0.0002

  22.8

  34.2

  

  五、补偿登记说明

  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建宁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征用土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登记时间2019510日至520日,复核时间2019521日至526日。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建宁县人民政府

  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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