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自然资源局关于建宁县2018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关于建宁县2018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日期:2019-05-27 15:59 来源:建宁县国土资源局
| | | |
 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9275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建宁县人民政府以建政〔201910号文进行公告,经对被征地村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我局拟定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村及土地面积

  征收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林地0.1062公顷;均口镇修竹村园地0.0342公顷、林地0.078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519公顷;客坊乡客坊村水田0.06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15公顷;伊家乡伊家村水田0.039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7981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建政文〔2017〕41号)规定,其中客坊乡客坊村、黄坊乡武调村、伊家乡伊家村区片级别均为二级,均口镇修竹村区片级别为三级,具体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客坊乡客坊村、黄坊乡武调村、伊家乡伊家村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公顷)

水田

0.1058

22.8

34.2

1.95

林地

0.1062

5.7

8.55

1.3125

沟渠

0.0084

22.8

34.2

田坎

0.0131

22.8

34.2

均口镇修竹村征地补偿标准:

地类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    (万元/公顷)

安置费       (万元/公顷)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公顷)

果园

0.0342

8.892

13.338

5.01

林地

0.0785

5.5575

8.3363

1.3125

村庄

0.4519

22.23

33.345

三、征地补偿安置总额

被征地村

土地补偿费(万元)

安置补助费(万元)

青苗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万元)

征地补偿费合计(万元)

客坊村

1.9996

2.9993

0.1291

5.128

武调村

0.6053

0.908

0.1394

1.6527

伊家村

0.9029

1.3543

0.0772

2.3344

修竹村

10.7861

16.1792

0.2743

27.2396

  四、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堆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611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建宁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股,联系电话:3967329。

  五、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批准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1952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