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33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1-03-08 17:25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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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宁县水利局:

李风文、宁美霞、邱学礼、余由礼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近年来,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直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扎实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补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短板,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现将我县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宁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源现状

建宁县有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乡镇集中供水饮用水水源。多年来,经三明市建宁环境监测站检测分析,水质达标率100%,水源水质都处于较稳定状态。近年来,各水源保护区内没有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生产生活建设项目,没有发生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和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

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饮用水源全过程监管。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区界牌、标志牌和护栏,明令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不得排放和堆置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捕捞、采砂石料及可能污染水源的其它活动。2020年完成了建宁县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勘界立标以及供水人口千人以上农村水源地摸底排查工作,2021年2月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建宁县水利局联合印发《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饮用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化水源地执法检查。2018年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110余人次,各水源保护区内没有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生产生活建设项目,但7个乡镇存在边界未设立、防护网未建设,警示标志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至2019年10月全部整改到位。定期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建宁环境监测站每年对县级、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常规监测: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月监测1次,乡镇级集中式水源地,每年监测1次,有条件的乡镇加密到每季度1次。开展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2013年起,建宁生态环境局每年都会对上一年度县级以上及各乡镇饮用水源地进行环境状况评估,为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监管,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常态化管理,有效预防和处置涉及饮用水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确保饮用水安全,提供有效基础数据保障。

2.加强流域水环境监管。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新上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以确保水源水质不受影响。有序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提升建宁县流域水环境整治成效,结合三明重点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2017—2019年对我县杨林溪、里沙溪开展水质提升整治工作。县域内流域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

3.强化水源环境应急工作。为强化县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宁生态环境局2020年完成《建宁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已由县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目前已启动对《建宁县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相关事宜。建立健全应对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我县应对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确保区域内供水安全。

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它不仅仅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也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既是民心所向、众望所盼,也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现实课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各代表的建议,结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摸底排查、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边界标志设立和生态环境问题清理整治,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安全保障、事故应急、监测监控、年度考核和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保护等政策制度,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细化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2.不断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强化联动机制。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明确和细化各部门管理责任,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防联控。二是落实责任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监测及管理,使水源保护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三是推动群防群控。广泛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使教育深入学校、家庭,提高全社会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3.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一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农户科学用农药施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建立农药、化肥包装物回收制度,防止二次污染发生。深入实施“绿盈乡村”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减少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二要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进一步开展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控制并减少水产养殖量,现有养殖尾水必须处理后达标排放,杜绝养殖尾水对水体的污染。三要结合“双随机执法”,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重点是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坚决打击各种违规排污行为。

 

领导署名:黄允健

人:陈杉

联系电话:0598-3969926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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